岗位服务标准

一、实行首问(接)负责制。对于到财务窗口办理业务的,第一个接受咨询或受理办件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接)责任人。所受理事项,属于首问(接)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只要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应当及时办理;不属于自己岗位职责范围的,应当主动联系告知相关责任人,并做好跟进服务。

二、热情周到耐心服务。师生办理和咨询财务报销或其他业务的,如遇手续不全或单据不符等情况,具体接办人员应当全面细致审核,并一次性告知所需完善事项,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加大业务宣传。通过财务处网页、业务办理告知单、服务手册及业务办理展示牌等方式,将财务工作流程、业务办理程序以及具体业务办理要求予以公开,便于经办人员学习了解。

四、规范工作流程。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工作有序、仪表端庄。严格遵守工作制度,不无故迟到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使用文明用语,讲求方法,礼貌待人,全优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五、接受师生监督。开通服务监督热线,对师生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监督热线电话58997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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