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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关于编制2018年校内预算的通知
作者: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20 浏览:

各单位、各部门:

为提前做好2018年学校资金的宏观调配,全面掌握各部门资金需求,现将2018年校内预算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部门要结合下年度工作重点编制本部门预算,将执行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考虑周全,并将问题前移,努力在编制环节予以合理解决。

2、申报项目要科学论证、预算细化,合理安排预算执行进度。

3、各部门要严格贯彻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大力压减会议、培训、差旅、印刷和水、电、燃油等一般性开支,坚持勤俭办学、办公原则。

二、报送具体要求

二级学院教学日常运行经费、教学管理及辅助部门日常运行经费和行政部门办公经费,由财务处根据2017年底已缴费学生人数和教职工人数统一核定,各部门只需报送专项经费。

(一)部门专项经费

1、报送内容。部门报送专项名称应参照上年正式下达预算,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如实编报。其中:

1)凡已列入2018年申报财政拨款项目范围的(详见附表4《2018年已申报财政预算项目明细表》),无需重复报送2018年项目预算。

2)二级学院的专业建设经费、本科实习经费、专科实习经费、学生活动经费、教师培训进修经费由财务处按统一标准核定,无需报送。

3)教学类奖励津贴预算由人事处在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额的基础上编报,教学实践经费、对外参赛专项预算由教务处编报,考研专项预算由招生就业处编报,年中调整预算至各院、部。

4)科研课题经费预算由科研处编报,教改培育经费由教务处编报,年中根据立项情况调整至具体项目。

5)中外合作办学专项由所属学院单独编报。

2、报送材料和要求。各部门需填写附表1:《2018年部门专项经费申请表》并附详细说明。上年原有项目是指2017年初预算下达或年中追加的项目,除此之外新的项目即为新增项目。新增项目和名称变动项目应详细说明项目的内容和经费构成;数额较大或变动较大的项目,应详细说明变化的原因;项目涉及支付工程款等的,还应提供相关合同或审计报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018年报送的上年原有项目,应与2017年正式下达预算的名称一致。2017年正式下达预算可查询OA系统2017年4月14日或4月18日交办协办《关于下达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如有疑问,可咨询财务处计划科。

(二)固定资产采购预算

各部门采购需求和具体报送要求等,请单独向资产处提交申请,由资产处统一报送。资产处需在全校范围内、按往年资产采购预算,本着统筹安排、轻重缓急、资源共享的原则,结合教学、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和本科专业合格评估要求综合考虑,编制固定资产采购预算并形成2018年度学校资产采购预算,分类汇总和排序后报送财务处。

(三)维修工程预算

除学生公寓零星维修项目之外,其他教学办公用房及室外维修工程,均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各部门应本着节约、急需的原则,向后勤处单独提交维修计划。后勤管理处需在全校范围内综合考量,结合教学、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和本科专业合格评估要求等,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酌情安排,形成2018年度学校维修工程预算,报送财务处。另外,2017年底以前已完工维修工程未结清项目需在2018年进行结算的,需同时报送以前年度维修工程欠款预算。所有工程预算需区分是否已完成决算审计,未审计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四)收入预算

除学费、住宿费外,各部门有收入事项的,需编报2018年收入预算,并填写附表2:《2018年收入预算申请表》,其中属于新增收入项目的,需另附详细说明,主要包括:

1、资产(资源)处置收入预算。

2、房屋出租收入预算。

3、科研经费收入预算。

4、团干部培训收入预算。

5、继续教育收入预算。

6、社会融资及捐赠收入预算。

7、部门创收收入预算。

8、其他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的收入预算。

(五)其他需由部门提供的材料

1、人事处:

1)各部门人员情况表,包括:正式在编和人事代理人员名单、各部门总人数、其中副处级以上人数以及科室个数等。

2) 2018年人员支出预算需填写附表3:《2018年人员支出明细表》。包括在编、人事代理、离退休、外教、临时工、物业托管人员工资、津贴和单位承担的社保及公积金。其中,教学类奖励津贴预算年初由人事处编报,待实际分配时进行预算调整。

2、教务处:

1)各二级学院2018年度本科学生毕业实习人数及专业。

2)各二级学院2016级专科“2+1”实习的学生人数及专业。

3)各二级学院本科专业个数统计。

3、招生就业处:预计2018年招生计划。

4、基建办:基建欠款明细以及2018年付款计划。

5、各部门编报专项经费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同时报送资产处,资产处需在汇总政府采购需求的基础上,编报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并按项目、品目以及经费所属部门进行分类。

三、报送时间和材料要求

1)报送截止日期:2017年11月7日。其中资产处资产购置和政府采购预算可推迟至11月10日。人事处、教务处涉及教职工人数和学生人数的,11月7日先报截至当前数据,12月31日报送年底准确数据。

2)报送地点:财务综合服务大厅(办公楼106室)。联系人:刘玮、戴莉。电话:58997212。

3)报送材料要求: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aili@sdyu.edu.cn,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一份。

4)部门预算自正式下发之日起,一般不做调整。确需调整的,由部门提交报学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调整。

5)为便于交流,财务专管员未加入“山青院财务专管员论坛”QQ群的请尽快加入此群,群号:216598045

附表:1、2018年部门专项经费申请表

      2、2018年收入预算申请表

      3、2018年人员支出明细表

      4、2018年已申报财政预算项目明细表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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