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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的通知
作者:编辑:张伟 复审: 终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05 浏览: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因此根据相关要求,2020年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需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及时完成确认或重新采集,以避免影响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享受。为了保障教职工隐私和数据真实性,今年由教职工在线上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操作流程如下:

一、 下载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注册登录。

建议选择“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设置登录名与密码。

为了方便教职工查阅,操作流程分为以下三项:

二、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发生变化,无需修改。

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进行修改

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新增。

二、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发生变化,无需修改

1、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后,进入【首页】—点击进入【确认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模块(需先更新APP后才出现此模块)。

2、点击进入【确认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模块后,将出现【提示信息】,点击【确定】。

3、进入“待确认扣除信息”后,点击右上角【一键确认】,出现提示信息后点击【确认】将在上方提示【提交成功】,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完成。

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进行修改

1、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后,进入【首页】—点击进入【确认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模块(需先更新APP后才出现此模块)。

2、点击进入【确认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模块后,将出现【提示信息】,点击【确定】。

3、进入“待确认扣除信息”界面后,选择要进行修改的扣除信息,点击右侧【待确认】进入。

4、进入扣除信息填报详情界面后,点击下方【修改】进入信息界面,根据实际情况如实修改相关信息后点击下方【确认修改】。

▲若该填报信息需要删除,则在“填报详情”界面点击下方【删除】即可。

▲若在【一键确认】时提示有“非法字符”导致无法提交的情况,则需在“待确认扣除信息”界面按上述步骤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再点击【一键确认】即可。

5、修改完成后将进入“待确认扣除信息”后,确认无误后点击右上角【一键确认】,出现提示信息后点击【确认】将在上方提示【提交成功】,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修改确认完成。

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新增。

1、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后,进入【首页】—点击进入【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模块。

2、点击进入【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模块后,点击【扣除年度】,选择【2020】后点击右上角【确定】。

3、进入“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根据实际情况填报相关扣除信息。

为了利用好税收优惠政策,积极维护教职工自身权益,请各位老师务必在12月31日之前完成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未尽事宜,请联系:58997295 张志。

                                                                                                    财务处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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