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1.假期期间业务办理仅限于水、电费等应急性支付,2月份工资2月3日发放(腊月二十二)。除此之外,日常打卡报销、对公转账等原则上不予办理。
2.除上述之外,假期期间确因工作需要的支付款项的,请教职工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由于公务卡结算的特殊性,假期期间无法及时报账的,请先行自行还款。待财务报销后将此款项对应打入本人公务卡。请广大教职工务必提前确认好账单日和最后还款日,如出现逾期影响个人信誉的自行负责。
3.我处制定的假期值班表,已在网上发布。请相关部门有工作需要即刻联系值班人员,保证在紧急用款时财务人员及时到位。
祝全体教职工寒假愉快!
附件:财务处寒假值班表
财务处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