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鲁发改成本【2020】1086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年度学费收缴安排,拟自2021年4月27日起陆续缴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分学费及重修学分学费。
根据学校教务处提供的2017级-2020级在校生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分核定数据,财务处已整理并录入本学期学分学费、重修学分学费标准。学费将通过银行批量扣款的方式进行收取,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名学生,并将相关费用存入学校统一发放的中国银行卡内,需更改卡号的同学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财务处收费科。在校生可登录“山青财务”微信公众号中的“报名缴费——校园统一支付平台”查询本学期需缴纳的学费金额,学费将于下周二(2021年4月27日)上午九点进行第一次批量扣款。
学费收缴工作关乎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通知传达,力争学费收缴工作有序进行。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财务处以及各二级学院,全力做好传达和释疑等相关工作,确保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费收缴工作如期完成。
如有疑问请致电58997376或财务综合服务大厅7号窗口问询。
财务处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