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位教职工: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要求,财务工作即将进入年终决算阶段,为做好2021年末结账和财务决算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结账及决算时间安排
1.借款清理。根据年终结账要求,从2021年11月30日起原则上不再办理借款业务,已有借款请于2021年12月5日前办理报销冲账或还款手续。逾期未归还者,将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2.完善手续。各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尚未开具全额发票、未完成验收及入资手续的,请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完成相关手续。
3.款项清理。目前已汇入学校账户,但尚未办理领款手续的款项,请于2021年12月2日前完成领款确认手续;之后涉及来款的,请两日内办结领款手续,截止日为2021年12月20日,逾期未办理领款确认的来款,将纳入学校预算统筹安排。
4.外来汇款。尚未汇入学校的款项请通知汇款单位尽量在2021年12月15日前汇款,并将汇款信息通知财务处,以便查对并进行账务处理。
5.票据清理。对于票据(增值税发票及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已借开、款项未到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1年12月15日前办理完款项结算。2021年12月16日后原则上不再借开新票据。
6.报销截止时间
(1)2021年12月18日,暂停报销单据初审业务;
(2)2021年12月19日-20日,办理前期财务审核后需要补充、修改报销单据等;
(3)2021年12月21日起,暂停所有报销业务,转入财务内部决算工作,网上报销、审批等系统同步关闭。
二、注意事项
为及时、真实、完整反映年度收支情况,请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办理财务相关业务,2021年12月前开具的发票须在2021年当年报销,2021年12月开具的发票可延至2022年3月底前办理报销。逾期发票原则上均不予报销,2022年开始报销时间预计在1月8日,届时另行通知。
临近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繁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各位领导、同事们对财务工作一直以来的理解和支持!
财务处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