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年度学费收缴安排,拟自2023年8月18日起收缴2023-2024学年学费、住宿费。
一、收费范围及时间安排
1.2023年8月18日起为收费第一阶段,涉及收费项目为按学年缴纳的学费(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以及专业注册学费)、住宿费。
2.2023年9月下旬起为第二阶段,凡执行学分制收费的学生,根据教务处提供并经学生认可的实际学分数据实收取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分学费。
3.2024年3月上旬为第三阶段,执行学分制收费的学生,根据教务处提供并经学生认可的实际学分数据实收取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分学费。
二、收费方式
2023年8月18日起,登录“山青财务”微信公众号-“报名缴费”中的“校园统一支付平台”,学生可自行登录查询缴纳本阶段应缴学宿费金额。(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2)。
三、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抓紧部署收费工作,将新学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交款方式及时间通知传达至每名学生,力争学费收缴工作有序进行。财务处将实时调度缴费情况,欠费名单发送至各二级学院,并力做好传达和释疑等相关工作,确保2023-2024学年学费收缴工作如期完成。
咨询电话:58997376
电子邮箱:ytf@sdyu.edu.cn
附件:1、2023-2024学年学费收缴标准表
2、山青财务自行缴费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