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往来款项管理,规范往来款项清理、使用、结算行为,确保各类应收款项应收尽收,保障完成年度收入目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学校《应收及暂付款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开展全校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工作。
一、清理范围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尚未结清、核销的全部往来款项,主要包括部门和教职工的各类借款、预借票据;已到学校账户但尚未办理完成领款入账手续的款项;部门负责管理的履约保证金、水电费、场地租金等各类应缴未缴款项,以及其他应收和预付款项。
二、清理时限
2026年11月30日前办理完成相关往来款项的催收催缴、领款入账等清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往来款项清理情况历来是内、外部审计关注的重点,直接关系学校国有资产安全、年度收入确认与财务数据质量。请各单位、各部门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及时查询核对往来挂账信息,按期办理催收催缴、核销及领款入账手续,防止因各项社会服务、科研课题经费领款不及时而影响各单位、各部门当年社会服务收入、科研事业收入的统计与确认。
清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58997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