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山东省省级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制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一人须手持一卡的通知要求,广大教职工在保证单人单卡,能够正常用于日常公务消费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需用的公务卡办理销卡,具体流程如下:
1、中国银行公务卡销卡:申请人首先填写《公务卡停卡清单》(附件1),通过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信息门户进行用印申请,并将《公务卡停卡清单》作为附件同时上传,经本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发送至学校办公室用印管理员,待财务处分管处长及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到学校办公室加盖学校公章及法人名章,送财务处结算科,由结算科联系中国银行工作人员办理销卡。
2、民生银行公务卡销卡:申请人首先填写《民生公务金卡销卡明细单》(附件2,公司编码一栏无需填写),通过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信息门户进行用印申请,并将《民生公务金卡销卡明细单》作为附件同时上传,经本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发送至学校办公室用印管理员,待财务处分管处长及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到学校办公室加盖学校公章及法人名章,个人邮寄至《民生公务金卡销卡明细单》中所写明的通信地址予以销卡。
3、招商银行公务卡销卡,由销卡人拨打公务卡背面电话,根据语音提示“转人工”,办理销卡即可。
凡办理销卡事宜的教职工,请个人及时关注、落实销卡进度,确保销卡成功。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财务处
2016.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