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关于做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公务机票购买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1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内容
我校经批准的国内出差、因公临时出国工作人员购买的公务机票,应按照厉行节约和支持本国航空公司发展的原则,优先购买财政部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我国航空公司(以下称国内航空公司)航班优惠机票。
国内航空公司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给予公务机票“双折扣”优惠,并根据执行情况定期调整,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 (www.gpticket.org)发布。目前优惠率为:对市场折扣机票,各航空公司按国内、国际机票各航班舱位的折扣票价给予9.5折优惠;对市场全价机票,分别给予全价票价的8.8折、8.5折优惠。
二、购票渠道
购票人可通过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自助购票,也可通过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指定的航空公司直销机构和机票销售代理机构委托购票。具体的购票操作流程可详见“附件1:公务机票购买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和“附件2: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购票用户注册指南”。
(一)经指定网站自助购买公务机票
该购票方式仅限于持有公务卡的购票人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购票的,需事先在网站进行用户注册,进行公务卡信息验证。通过身份验证后,购票人可直接使用公务卡在该网站购买机票。目前,该网站暂不支持购买国际机票。
(二)经指定服务商委托购买公务机票
购票人应当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首页点击“服务商查询”,联系该网站公布的任意一家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机票销售代理机构,委托购买公务机票。委托购票可使用公务卡和银行转账支付。购票人有公务卡的,应当使用公务卡支付;购票人未办理公务卡或公务卡额度不足的人员,可使用银行转账(支票、汇款)方式委托购票。
委托购票时,购票人应当告知服务商购票需求及票款支付方式,并提供相应验证信息。其中:①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当告知乘机人姓名、身份证号和公务卡发卡行名称,以便服务商进行个人身份验证;②使用银行转账结算的,需要在支票、汇款等票据上标注资金用途为“公务机票购票款”,填写的单位名称应与系统记录的单位名称一致,以便服务商进行单位信息验证。以上两种验证方式对应的结算方式不得混用,且不得使用现金结算。
(三) 其他渠道购票
购票人也可购买上述规定渠道外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购票时,购票人应当保留从各航空公司官方网站或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下载的出行日期机票市场价格截图等证明其低于购票时点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材料。
注:市场低价票往往附带变更服务费、退票手续费、退票签转、组合销售等限制条件,行程单上没有机票查验号码,给出行、报销和审计带来一定风险,请谨慎购买。
三、审批管理
因公临时出国时,购票人应当选择直达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出入境。没有直达航班的,应当选择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到达的最邻近目的地国家(地区)进行中转。因以下原因需乘坐国外航空公司航班的,购票人需要填写《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见附件3),事先报经我校国际交流合作处和财务处审批同意,方可购买国外航空公司机票:
(一)乘坐我国航空公司航班到达国外目的地城市需中转1次以上(不含1次),乘坐国外航空公司航班可减少中转次数的;
(二)因中转国家(地区)需办理过境签证,需选择其他临近目的地国家(地区)中转,并乘坐国外航空公司航班的;
(三)因涉密原因、临时紧急出国任务等特殊情况,购票人确需选择国外航空公司航班的。
四、报销管理
今后,我校将根据鲁财采[2015]1号文件规定,严格公务机票报销管理,非公务机票不能报销。因个人原因没有正确购买公务机票,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个人承担。购票人在报销公务机票时,应当提供如下报销凭证:
(一)经批准的《公务出差审批单》。
(二)《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购票人通过公务机票销售渠道购买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的,应以左上角标注有英文字母GP开头的机票查验号码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报销凭证。网上购票出票成功后,可到承运航空公司的机场柜台、自助设备,或者该航空公司在各地的营业部,获取《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委托服务商购票的,可向出票服务商索取。
购票人购买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的,应当以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或非国内航空公司及其代理机构提供的其他票据作为报销凭证。
(三)《机票查验单》。网上购票的,可在购票人获取行程单后,在网站自行查询打印《机票查验单》;委托服务商购票的,可向出票服务商索取。
(四)《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仅限需要审批的因公临时出国购买国外航空公司机票的情况。
(五)购买市场低价票证明。购买市场低价票的,报销时应当提供低于购票时点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证明材料。
(六)退款单据。购票人报销机票退票手续费时,以各航空公司或机票销售代理机构出具的退款单据作为报销凭证。
(七)公务卡消费信息。网上自助购票的,可查看《机票查验单》上注明的出票时间和金额,获取公务卡消费信息;委托服务商使用公务卡购票的,可索取POS机小票获取公务卡消费信息。购票人在报销时需单独提供公务卡消费信息证明,不与其他报销单据一起粘贴,用于公务卡还款结算。
五、执行日期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公务机票购买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2、《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购票用户注册指南》;
3、《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
4、省财政厅鲁财采[2015]1号文件。
财务处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