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年末将至,为保证2015年度年终财务决算和2016年会计核算初始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暂停财务报销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5年财务报销截止时间为12月21日;2015年12月22日-2016年1月10日暂停办理财务报销等事宜;2016年1月11日恢复报销。
2、暂停报销的范围包括:各类支出和费用(含基建)、借用支票和现金、公务卡还款等。请各部门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将各类结算款项、各项需上交的收入及时处理。原则上跨年度票据不予报销,但建设周期内的科研、教改经费及特殊事项除外。
3、请于报销截止日前尽早处理个人往来款项,原则上个人往来款不得跨年,至报销截止日仍未处理的将从个人工资中予以扣减。
4、因年终决算需要,元旦前代扣学费的截止时间为12月18日,财务处将于12月9日和12月18日进行两次代扣,请各学院提前做好学费催收工作,截止日学费收缴情况将作为下年预算基数和学费奖励发放依据。
5、未尽事宜请咨询58997290(会计核算科)、58997202(基建财务科)、58997238(资金结算科)、58997376(收费科)。
年终决算事宜纷繁,诸多不便敬请谅解,感谢各位一年来对财务处工作的支持、配合和谅解,并预祝新年愉快、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财务处
2014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