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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关于实行公务卡报销的通知
作者: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02 浏览:

根据省财政厅《山东省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意见》(鲁财库[2009]31号)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务卡报销制度,严格控制现金结算,即日起凡是属于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的项目,学校财务均以“公务卡还款”的形式予以报销,原则上不再用现金或者打卡的方式结算。请广大教职工在刷公务卡时务必保留好刷卡poss小票,在距还款日期10天前到财务处报账大厅办理相关报销手续,以免耽误还款,影响个人银行信用。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还款日期10天前予以报销的,请先自行还款,然后持相关单据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鲁财库[2013]16号《关于加快推进省直教科文部门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

2、鲁财库[2011]27号《关于建立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制度的通知》

3、鲁财库[2009]31号《关于扩大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范围的通知》

4、鲁财库[2008]2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务处

201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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