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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关于为全体教职工办理公务卡的通知
作者: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6-24 浏览: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按照省财政厅鲁财教【201316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省直教科文部门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各级各部门需加快公务卡制度改革,确保今年6月底前将公务卡制度覆盖到所有预算单位,并严格控制现金结算。同时,省财政厅将对该项工作进行考核,并与我校预算分配进行挂钩,对制度不落实的单位将视情况调减下年度预算指标。为尽快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学校现决定面向全校在职教职工办理公务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务卡的性质:公务卡是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既具有普通信用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同时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独特属性。公务卡是一种贷记卡(信用卡),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授信额度为1-10万元不等。

二、办理公务卡对象:全体在职教职工。

三、公务卡适用范围: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包括: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支出和书报杂志等)、差旅费(包括住宿费和机票等)、维修维护费(包括固定资产修理、维护和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会议费(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燃料费、维修费和保险费等)。

四、公务卡消费报销方法:职工因公务支出需要,先以公务卡刷卡消费,并取得发票和经本人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POS单),在规定的免息期内,持卡人持发票和POS单到财务处报销,财务处初审通过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报省财政厅审核、由银行支付系统完成还款手续。

五、具体办卡要求:

1、由办卡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复印件(包括正反两面)一份到财务处自行办理,届时将有银行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办公。

2、办理时间:625-27日。

3、办理地点:南平房P207房间。

4、咨询电话和联系人:财务处综合计划科58997212,刘玮  刘盛蓉。

六、注意事项:

1、公务卡消费既可以用于公务消费,也可以用于个人消费。经审核刷卡行为属于公务消费的,财务处将按规定进行报销和还款,属于个人消费行为的,由持卡人本人负责还款。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费用,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2、持卡人至少应在还款到期日的前5天,持审批完整的相关凭证到财务处报销。如持卡人在假期发生公务刷卡行为,且还款日在假期的,由持卡人先垫付按期还款,待假期结束后再到财务处补办报销手续。

3、本次办理的公务卡开卡银行为民生银行,具体介绍详见后附使用说明(见附件6)。上批已办理中行公务卡的教职工本次仍可以办理民生银行公务卡。

4、公务卡终身免年费、免同行异地取现手续费等费用。可免费办理短信通知服务、免费开通网上银行服务。

特别提醒:凡是日常报销业务内容涉及公务卡强制消费内容的职工(尤其是各部门财务专管员和科研人员)必须办理公务卡,否则相关业务将无法报销。而且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实行公务卡消费以后,凡是属于消费目录中的报销项目,今后将全部实行公务卡结算。另外,公务卡全面推行以后,借款业务将逐步取消,全部实行由公务卡先支付后报销的结算方式。

附件:1、《关于加快推进省直教科文部门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

2、《关于建立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制度的通知》

3、《关于扩大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范围的通知》

4、关于印发《山东省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5、民生银行公务卡使用说明

 

 

 

       财务处

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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