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规定及历城区税务局分批办理的工作要求,现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缴人员范围
2024年度由我校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纳税人,包括校内教职工、校外人员及学生。
依据“谁发放、谁负责”的原则,2024年度办理劳务费发放业务的教职工请及时通知并督促有关校外人员及学生办理汇算。
二、汇算办理时间
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5日
三、汇算相关要求
1.如果纳税人汇算需退税,提交退税申请后,税务机关将依法开展退税审核,对于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会通过个税APP、网站等渠道或者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予以告知,请各位教职工予以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主管税务机关;
2.如果纳税人汇算需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汇算清缴期结束后(6月30日)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纳税人不缴或者少缴税款、加征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个税汇算咨询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66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城区税务局:(0531)88117070
学校财务处:(0531)58997295,58997270
附: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指南
财务处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