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院: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努力争取省级财政对我校发展的财力支持,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鲁财预【2012】63号)的要求,2013年我校财政专项项目最多可申报2项。现向各部门广泛征集项目,集思广益,以改善各部门尤其是有本科专业的二级学院的教学条件,逐步提升办学水平。
1、项目申报范围:包括特色、重点学科建设,教学实验平台建设(包括公共基础实验平台、大类学科基础实验平台、专业基础实验平台、重点学科研究实验平台建设等),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等。
2、报送要求:
(1)由于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批难度较大,且一般不得跨年度使用,各部门报送的项目须经过充分论证,项目预算务必做准、做实,确保财政专项资金于当年全部执行完成。
(2)项目申报应以大项为主,原则上应不低于200万元,相近项目可以合并申报,不同部门相关联的项目也可联合申报,如申报多项可根据轻重缓急排序。资金安排上既要考虑实际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
注意:为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申请工作的成功率,请各部门在项目简介中详细阐述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相关内容和具体支出预算,特别需要标注项目的执行进度。
3、报送截止时间:2012年10月8日中午12:00前。
4、报送要求:各部门需填写项目申请书,报送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项目申请书格式参照附件(请在财务处网站通知公告中下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0010@sdyu.edu.cn,纸质版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财务处计划科P206房间。
5、联系电话:58997212 联系人:财务处计划科 刘盛蓉
财 务 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