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财务信息化系统工作的管理,保证财务信息系统的正常、安全、高效运行,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性、及时性、保密性和安全性,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和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财务信息化系统工作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化操作管理制度
第二条 计算机系统使用管理
(一)系统管理员根据财务信息系统的要求,设置系统运行环境,做好运行前的系统测试和运行中的系统维护管理工作。
(二)用于财务工作的计算机应专机专用,非指定人员不得使用,不得将专机作其它用途。
(三)需要安装其他工具软件时,应由系统管理员组织实施,其他人员不得任意安装任何娱乐性应用软件。安装的工具软件不能与系统软件有冲突。
(四)任何人员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随意增、减、改、删。
(五)系统管理员要加强日常检查监督,定期对计算机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如发现不规范操作要及时予以纠正,并制定出有效措施,以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六)服务器工作室禁止无关人员出入。建立服务器操作登记簿,记录操作人、操作内容、操作时间及监督人等内容。
第三条 上机操作规程
(一)系统管理员对网络权限、财务人员的岗位及账套操作权限进行分配和设定(包括人员及分工变动时的重新授权)。
(二)账套操作人员必须以真实姓名登记,并严格按所分配权限进行操作,任何人不得越权或以他人名字进行操作。
(三)账套操作人员要对所分配权限设置操作密码,并妥善保存,注意严格保密。密码每个月(或泄露时)变更一次。专人专机由机主自设开机密码,按机设立故障登记簿。
(四)操作人员操作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系统管理员进行处理。
(五)操作人员离机时,应按程序要求安全退出财务软件,以防他人越权操作。
(六)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步骤开、关闭计算机和进、出财务系统。
第四条 会计业务处理程序管理
(一)要严格按照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
(二)财务处分管处长负责组织账务系统初始化工作。包括设置会计科目(包括各账套明细科目)、凭证类型、账簿格式、报表种类及格式、设定报表公式、输入初始数据、科学设置自动转账分录等初始化工作。会计核算科目的增减必须经财务处分管处长同意后方可进行增减。
(三)凭证录入。凭证应由系统自动生成连续号,不允许重号、断号。会计根据审查合格的原始凭证按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直接录入。具体要求:
1.原始凭证须经有关人员按规定权限严格审核,必须合法、合规,且经相关人员审核、签字,方可录入。
2.摘要内容要求完整、简明扼要、表述准确,必要时可建立标准摘要库。
3.科目使用正确(有明细科目的必须至最末一级)。
4.借贷金额相等,且与原始凭证金额相符。
5.年终结账前,由会计主管负责自动转账凭证的操作。
(四)审核、记账。机内凭证直接审核,具体要求:
1.由财务处分管处长审核记帐凭证或授权其他会计人员审核,会计依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记账并打印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保存一处(打印凭证须有录入会计和审核人员的签章方为有效)。凭证按月分类装订成册。
2.一张凭证的录入与审核不得同为一人。审核记账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工作。
3.当日录入的凭证,必须当日审核、当日记账。
4.对有错误的录入凭证,应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若在审核签章前发现,由审核记账人交原录入人进行更正;若在审核后、记账前发现的,由审核记账人取消签章后再交原录入人进行更正;若在记账后发现的,要求录入会计以红字冲销,再做正确凭证。严禁打开数据库直接修改账目。
5.结账。月末确认所有凭证都已记账(年终包括自动转账凭证)后进行结账,打印科目汇总表(与凭证一起装订)。结账前对当月各类账务数据作好备份。
6.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要日清月结,按月打印账页(或满页打印)。月底按顺序装订成册,年末按月顺序装订。
7.年末,将全部账簿(总账及各种明细账)打印输出,分类装订成册。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封面、扉页规范,填写、签章齐全。
(五)会计报表。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相关要求,根据管理需要,在系统初始化时设定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及编制公式。
1.对于设定好的报表公式进行修改的权限,只限于财务处分管处长,其他人不得越权修改报表公式。
2.按规定打印、装订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表及内部管理报表。装订时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封面、封底齐全,报表经责任人审核签章、财务负责人签章后方为有效。
第三章 信息化系统维护管理制度
第五条 系统维护管理
(一)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实施系统维护,包括:硬件、软件和数据维护。
(二)建立维护监督机制,实行维护记录制度。为积累经验和明确责任,维护人员应对每次维护进行详细记录,内容包括:维护目的、维护措施、维护时间、维护人和监督人签字等。
(三)重大项目的维护(如设备更新、扩充、修复和财务软件修改、升级及二次开发等),经分管财务的校领导批准后,由系统管理员会同软、硬件技术人员组织实施。实施前,实施者要制定保证数据安全的措施,做好相关文件和数据的备份。实施后,系统管理员会同财务处分管处长制定调试维护方案进行系统调试,以保证项目维护效果和系统正常运行。
第六条 硬件维护管理
(一)财务信息化网络应配备不间断电源。工作场地应配备必要的火警设施、消防器材,严禁烟火。
(二)财务信息化系统所用计算机实行专机专用。禁止无关人员使用;禁止玩游戏,禁止播放CD、VCD、DVD;禁止进入本系统以外的其他网络;禁止用于与本职岗位无关的其他用途。
(三)操作人员应每天保持设备及环境的清洁整齐。在系统管理员的指导下,每周进行设备保养。
(四)系统管理员每周全面检查一次硬件系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五)每月对计算机场地的安全进行检查,包括:电源、消防、报警、防鼠、防电磁波、防雷击、防静电等设备和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第七条 软件维护管理
(一)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对系统文件进行删除或修改。系统操作人员不得对系统文件进行任何操作。
(二)系统管理员对软件系统进行全面维护,并作记录。
(三)定期对系统进行病毒查杀。
(四)建立故障报告制度。系统运行或软件操作中发生故障,如属简单故障,由系统管理员现场解决;系统管理员无法解决的,由第一发现者和系统管理员进行故障登记,财务处分管处长会同制定处理方案(方案包括:故障分析、拟采取措施、保障数据安全防范措施等),联系软、硬件经销商一同解决。
第八条 数据维护管理
(一)对财务数据实行双备份。分为日备份、月备份、年备份。备份由系统管理员完成。每日下班前对账务数据进行日备份;每月末完成月备份;会计年度终了结账后完成年备份。月、年备份内容包括账务、报表和其它核算子系统的数据文件。双份备份应异地存放。
(二)备份盘标识清楚,包括注明账套、时间、备份人。年度备份属档案资料,归档后应定期复制(视保存期而定)刻录成光盘保存。
(三)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措施。在网络上安装防治病毒卡,实施开机检测病毒。防病毒软件要及时升级。严禁任何人员自带移动设备进入网络系统。系统操作人员一概不得在终端机上安装、使用任何磁盘、光盘等移动设备。系统管理员实施维护时需使用磁盘或光盘等设备时,必须首先对所用设备进行病毒检测。
第四章 信息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九条 信息化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
(一)电算化会计档案范围。包括:会计年度数据的备份盘;打印的书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含公式);同期的操作系统、相关的应用程序软件及财务系统软件;操作人及密码、操作日志等其他会计资料。
(二)书面档案资料。应符合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保存期限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信息化会计档案电子资料。信息化会计档案中以电子存储介质保存的会计数据资料,应标识清楚,双份归档,分存不同地点,其保管期限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书面资料一致。会计软件保管期截止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5年。
第十条 归档程序
(一)打印输出会计资料的归档程序:
1.凭证。审核后的记账凭证及时打印,与原始凭证同存。月末按规定装订成册,每本首页为凭证汇总表,封面、封底及签章齐全。年终办理归档手续。
2.银行日记账。每月打印(或满页打印),按月编页码装订成册加盖封印,年终将各月的日记账顺序装订成册,办理归档手续。
3.总账(月度可以科目汇总表代替)。年末打印,年终分类顺序装订成册,办理归档手续。
4.明细分类账。年末打印,分类装订成册,办理归档手续。
5.会计报表。按统一会计制度和单位管理要求打印输出,经有关人员签章后生效。年末将月报表分类装订成册,办理归档手续。
6.账簿、凭证、报表的装订、签章、封面、账簿启用表等严格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具体要求执行。
(二)电子存储介质会计数据档案的归档程序:
会计年度终了,系统管理员将年度会计数据备份盘(刻录成光盘)或磁带详细标注,装盒或装套后移交档案室。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